公积金提取须知
购买新建商品房(一次性提取)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国家工商局、建设部监制的标准合同文本)原件;
二、网上登记备案确认单原件;
三、购房款2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
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五、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六、配偶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七、共有人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共有人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原件;
拆迁安置住房(一次性提取)
一、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原件;
二、缴款收据原件;
三、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四、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五、配偶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六、共有人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共有人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原件。
全额集资建房(一次性提取)
一、由房改部门签发的全额集资建房批复原件;
二、由房改部门审核过的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核定单或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明细表原件;
三、交款收据原件;
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五、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六、配偶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七、共有人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共有人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原件;
购买房改房(一次性提取)
一、由房改部门审核过的价格核定单原件;
二、预付款收据原件;
三、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四、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五、配偶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六、共有人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共有人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原件;
购买二手房(一次性提取)
一、契税或增值税(房屋地址、税率、总价等信息要完整)发票原件;
二、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原件;
三、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四、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五、配偶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六、共有人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共有人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原件;
大修自住住房(一次性提取)
一、不动产权证原件;
二、经属地房屋安全鉴定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盖章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原件;
三、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
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五、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六、配偶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七、共有人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共有人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原件;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一次性提取)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原件;
二、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原件;
三、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四、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五、配偶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六、共有人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共有人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原件;
退休
一、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原件;
二、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出境定居且封存满半年
一、提取人护照原件;
二、提取人出国定居卡或公安部门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三、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非本市户口离职、务工农民返回原籍,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外中心缴纳
一、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三、已落户的外地户口簿原件;
死亡(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生前所在单位结算户,由单位支付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单位账户资料)
一、死亡证明原件;
二、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和法定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一、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原件;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三、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四、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再就业,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一、失业证原件;
二、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填写规范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个人承诺书”
四、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享受城镇低保
一、低保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二、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偿还贷款(每月最多提取一次)
一、自住住房借款合同(省直公积金贷款可不提供)原件;
二、借款银行出具已还贷本息清单及现时贷款余额(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可不提供)原件;
三、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四、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五、配偶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六、共有人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共有人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原件;
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每年提取一次)
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提取当期应自付治疗费用
一、二级(含)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原件;
二、住院发票原件;
三、如配偶、父母及子女患重大疾病的须提供户口本或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五、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租赁自住住房(正常连续缴满3个月,每月最多提取一次)
一、合肥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原件(有效期一个月,已婚出具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二、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婚姻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等原因现单身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四、多子女家庭需提供多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户口本原件;
五、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
一、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三、不动产权证原件;
四、加装电梯收据原件;
五、加装电梯协议书原件;
六、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原件;
七、配偶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八、子女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原件。
(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凭上述材料,在电梯竣工验收使用后两年内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额度不超过本人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该户因加装电梯分摊的实际支付费用。)
提取额度
1.购买住房:房款总额-网上备案确认单注明的抵押金额。
2.偿还贷款:累计已还贷本息额-还贷期间累计支取额。
3.租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总额。单身职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14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合计28800元。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现行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
注意事项:
配偶代办公积金提取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同一户口本父母或子女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本;单位经办人代办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提供委托人所有材料)
提取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限于以下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徽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渤海银行、广发银行、九江银行、杭州银行、平安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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