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总务处联合在校服务餐饮企业及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公司在少荃湖校区学生食堂共同举办了“我承诺 我行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通过餐饮服务承诺书向在校师生承诺:我们将始终坚持食品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用百分之百的责任心把师生饮食服务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职责,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师生监督,着力提升餐饮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安全卫生健康的校园饮食环境。同时,工作人员还通过在食堂就餐大厅现场问询的方式与同学们沟通,并对食堂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疑问进行解答。
本次活动,营造了广泛关注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共享校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共同维护师生消费的饮食权益。(刘明明/文图 李国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