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后勤服务楼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10-13   浏览次数:

安徽中医药大学后勤服务楼使用管理办法

(安中总〔202241, 2022412)

一、总则

后勤服务楼是为了保障后勤服务正常运行,为学校后勤工作提供服务的人员创造良好的服务条件,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的工作用房。为保证后勤服务楼用房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入住条件及申请办法

1、后勤服务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可申请使用后勤服务楼房屋。

2、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所属管理科室统一申请,经总务处研究同意后,由所属管理科室到房产管理职能部门办理房屋使用手续。

三、管理要求

1、后勤服务楼房屋日常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属管理科室对使用人员言行及用水、用电、消防等安全负责。同时不定期对后勤服务楼使用人员房屋安全、卫生状况、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房屋使用人员,严禁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

3、后勤服务楼房屋免费使用,水、电费自理。

4、使用人员严禁随意改造房屋结构及水电线路等,如有上述情况,由人员所属管理科室负责督促进行整改及赔偿,情节严重的收回使用的房屋。

5、房屋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禁止传播封建迷信及违法乱纪活动。

6、使用人员严禁在房屋或公共区域生火做饭、私拉乱接电线及堆放杂物等。

7、实行垃圾袋装化,严禁将室内垃圾清扫至走廊或其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要求,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8、使用人员应自觉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做到人离灯熄,离开房屋时应切断电源。

9、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禁随意挪用消防器材。

10、使用人员离开时,腾空房屋内物品,结清水、电费用,所属管理科室应及时到房产管理职能部门办理钥匙、设施设备等交接手续。

注: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总务处负责解释。